真的沒人性!據臺灣《蘋果日報》報道,臺北市一名18歲的少女,從3歲開始就遭獸父猥褻,9年前父母離婚后,獸父竟變本加厲帶她至快餐店性侵;月前,獸父發現她交男友,竟拿鈔票折成的紙戒指向女兒下跪求婚,說: 嫁給我吧,我一定會讓妳幸福! 女兒被變態行徑逼到崩潰,淚眼哭喊: 我們到底是什么關系? 獸父竟大言不慚說: 斷絕父女關系就可以結婚。 少女不堪折磨日前向警方報案,警昨將他依強制性交罪送辦。
這名變態父親(46歲)具有大專學歷,擔任過模具工廠員工、公交車司機,現無業。而遭父親糾纏的女兒小美(化名,18歲)已是大一學生,她從3歲就被迫和父親發生不正常關系,母親發現后,在小美9歲時訴請離婚,帶走小美改嫁他人。但獸父仍借故約她外出,強迫親密行為。
小美向警方說,父親有一個小房間有很多黃片,他趁媽媽不在時拉她進房性侵,父親還將不明體液裝在小杯子里要她喝掉,并說,父女是前世情人, 所做的一切都是愛爸爸的表現。 事后,父親總告訴她不能向母親說,不然母親會生病死掉,會破壞這個家。
小美說,父母離婚后,父親常趁母親不在時找她出去,并在快餐店廁所性侵她,直到她初中上健康教育課才知道父親行為是性侵,但父親仍經常約她出去。
小美說,月前她返家收拾行李,父親知道他交男友,竟對她下跪說: 嫁給我吧! 她看到桌上有一封求婚信,還有一只用500元紙鈔折的小戒指,父親不斷數落她的男友, 那個男的算什么,我是黃金單身漢,妳挑一個窮小子在一起,怎么可能幸福啦!
小美被父親說的話嚇傻,崩潰大喊: 我們到底是什么關系! 沒想到父親竟說: 如果我們排除父女關系呢? 小美當場無言,轉身要走卻被拉住后性侵。小美此后每晚都做噩夢,哭喊: 爸爸不要,不要再逼我。 經母親追問才泣訴這15年來父親所作所為,于是報警揭父獸行。
警訊時,獸父否認性侵,但承認向女兒求婚,訊后被移送。
律師李明諭痛斥該父親 泯滅人性,應嚴懲! 律師張建鳴說,臺灣法律無法斷絕親子關系,有血緣父女更不能結婚。
律師廖芳萱說,性侵未滿14歲少女已觸犯 刑法 加重強制性交罪,可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,又因獸父是連續犯,可加重二分之一刑度,重判10年以上刑期。精神科醫師楊聰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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